民間資本——
是財路被堵,還是空間更大?
有人斷言,此次山西煤炭資源重組整合是一次煤炭產業格局的重新調整,也是利益格局的重新洗牌。而洗牌觸及的最直接的利益群體,也是利益紛爭最為激烈的群體,就是“煤老板”們,主要包括近2000家民營煤炭企業。“煤老板”間流傳的一句話是:煤礦以“白粉價”買入,再以“白菜價”賣出。
同樣的煤礦,“煤老板”認為值幾個億元,評估才幾千萬元,巨大的“落差”導致雙方的爭執:一方說“兼并方評估不合理”;另一方說“被兼并方漫天要價”。對如此 “落差”的產生,有關專家這樣分析:“煤老板”獲得一座煤礦的采礦權后,一種情況是,“煤老板”自己挖煤;另一種情況是,“煤老板”之間層層“倒賣”,“最后一棒”接手者所付采礦權價格遠高于“第一棒”價款。“落差”就是這樣產生的。
針對這種現象,山西省有關部門做出回應。根據憲法,資源是國家的,不能買賣;煤炭資源領域的違法違規經營、非法交易、地下協議和不正當利益,法律和政策不應予以保護,當然也得不到相應補償;采礦權人把投資形成的資產和尚未開采的國家資源混為一體,據為己有,不合理、更不合法。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李建功介紹,根據規定,兼并企業向小煤礦退還剩余資源量的采礦權價款,還區別情況按原價款標準給予一定經濟補償。應該說,“煤老板”合理、合法的利益得到了有效保護。
在山西,民間資本主要流向煤炭產業。此次煤炭資源重組整合,部分民間資本不可避免地撤出煤炭產業,有人估計,這部分資本將超過千億元。如此巨資將流向何方,引起社會各界高度關注。
山西省出臺《關于促進民間資本進入我省鼓勵類領域的意見》,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從煤焦領域向國家、省鼓勵發展的領域投資轉型,引導民間資本的流向。《意見》明確提出,民間資本投資將得到土地供應、財政扶持、稅費優惠等九方面政策傾斜。近日山西省又公布了《關于做大做強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的意見》,提出凡資源型企業轉產和省外資本來山西投資農產品加工項目,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均享受省級龍頭企業的政策待遇。
據統計,山西省目前已有610多個煤焦鐵企業轉產和兼辦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投資總額達68億元。
如果把山西的煤炭資源開發比作一艘巨船的話,那么,這艘船曾被“堅冰”所困,進退維谷。此次山西煤炭資源重組整合,無疑是一次“破冰”之旅,為這艘巨船揚帆遠航掃清了障礙。(記者 安 洋 劉鑫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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