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南京十二月二十五日電(陸怡 朱曉穎)今日,在江蘇打工的三萬名民工獲贈《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期限為一年,最高保額為兩萬元。這三萬名民工從事環衛、機械、建筑等行業,來自南京、徐州、揚州、無錫等地。
年關將至,在城市打工民工生活現狀成為社會關注焦點。此次“贈送農民工人身意外傷害工傷補充保險”項目由江蘇省慈善總會出資,聯合江蘇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華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共同實施。
長期以來,由于二元戶籍制度、各地社保金繳納基數差異等因素,中國各地民工一旦跨省流動,社保不能“跟人走”。尤其在歲末年初時,中國各地民工“退保潮”現象集中。在江蘇,民工如在省內流動,按政策社保只轉不退,但若出省,仍需退保。
據介紹,此次贈送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仍沒有能突破保險“跟人走”的缺陷,但已在探索工傷保險和商業保險的合作模式。該險種收費標準不高,原為每人每年二十元,現在特為三萬名民工將標準降至每人每年七點五元,已經是最低水平,費用由江蘇省慈善總會承擔。
記者了解到,去年,江蘇修改了實施十一年的養老保險制度,用“企業養老保險制度”替代“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兩字之差,將過去養老保險覆蓋的盲區——以農民為從業主體的鄉鎮企業、村辦企業,納入職工養老保險范疇,將所有企業從業人員,包括農村戶籍人員都列入應保對象。
至今年十一月,江蘇農民工參加企業養老、醫療、工傷保險人數分別為三百三十二萬人、三百七十二萬人、三百九十萬人。在江蘇五百五十萬有穩定職業的農民工中,七成以上已參加城鎮社會保險。
同時,今年三月,江蘇出臺《農民工權益保護辦法》,規定農民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仍在原用人單位所在地靈活就業的,可由本人在當地繼續參保,或將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戶籍所在地參保。省內社保機構要及時為農民工辦理社保關系保留及轉移接續手續,不得以各種名義拒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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