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北京四月二十日電(記者 賈靖峰)證監會今日晚間發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指導意見》,規范大小非(股改后限售股票)及新老劃斷后在滬深主板上市的公司于首次公開發行前已發行存量股份的拋售。要求限售股股東在未來一個月內拋售解禁股份數量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一的,應當通過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統轉讓。
根據指導意見,出售解禁的存量股份,應遵守出讓方自身關于持股期限的承諾,滿足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證監會對特定股東持股期限的規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在該公司的年報、半年報公告前三十日內不得轉讓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新規還要求,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減持股份的,應當按照證券交易所的規則及時、準確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近兩個月,股改后限售存量股票(大小非)解禁進入高峰期,此間市場人士預估,二OO八年大小非解禁總額可能高達近三萬億元,亦被市場人士解讀為A股進一步擴容的壓力之一。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今日表示,此次出臺的指導意見是證券監管部門適應中國資本市場發展實踐的需要,借鑒成熟市場的監管經驗和做法,按照“遠近結合、標本兼治”的要求進行的一項基礎性制度建設工作。
這位發言人表示,規范大小非解禁有利于解決全流通后上市公司股東在二級市場一次性集中出售較大規模股份的市場效率問題,避免了這種行為對價格形成造成的扭曲。
據悉,今后非存量股份的大宗轉讓也可選擇大宗交易系統進行,以提高市場效率。證監會表示,大宗的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轉讓將通過大宗交易系統進行,減輕了對二級市場的壓力,緩解了對集中競價交易系統價格形成機制的沖擊,有利于穩定投資者對存量股份減持的心理預期。
證監會新聞發言人今日表示,中國資本市場“新興加轉軌”并未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在新的市場運行環境下,一些老的問題逐步化解,一些新的問題又會逐步顯現。應認真分析研究,積極應對,妥善解決。在解決股市中存在的問題時要依法合規,要把法規的持續性、穩定性同市場發展要求相結合;要注重維護“三公”原則,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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