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31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30日發布的《2006年中國金融市場發展報告》建議,盡快頒布《上市公司監管條例》、《證券公司監管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等相關文件,進一步健全交易、信息披露、并購重組制度。
這一報告指出,總體而言,中國金融市場仍然處在發展初期,大力加強制度性和機制性建設是解決中國金融市場問題的重要工作。
報告認為,一是要加強市場法律法規制度建設,鞏固市場發展成果,制定相關的辦法或規則。報告建議,應爭取盡早出臺《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托管和結算管理辦法》、《同業拆借管理辦法》等。
報告說,二是要進一步完善行業自律組織的功能,充分發揮證券、期貨、會計師、律師和信用評級機構等行業協會或自律組織的自律管理作用,協助監管部門履行職能,維護市場秩序,促進中介服務機構不斷提高自身執業水平和公信力,使信息披露和信用評級等市場約束和激勵機制真正在金融市場發展中發揮作用。
這一報告指出,中國金融市場發展和建設所取得的成績有目共睹,但仍然面臨著不少矛盾和問題,金融市場創新和發展的任務依然十分艱巨和緊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