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3日電 今天下午,環保總局副局長張力軍在接受中國政府網在線訪談時表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至少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得到國家環境保護的有關信息,有效地參與和監督環保工作。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通過政府的網站、公報、政府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傳媒查詢、了解環保部門公開的,包括有關污染物減排、有關企業違法排污等等環境保護的一些信息。
第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向環保部門申請獲取包括有關污染物減排及其在內的政府環境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環境保護部門提供政府環境信息的可以采用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采取書面形式確實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環保部門政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機構代為填寫政府環境信息公開申請。
張力軍介紹說,國家環保總局今年4月11號發布了《環境信息公開辦法》,將從2008年5月1日開始實施。這個辦法規定了環保部門必須主動地公開環境法律、法規、規劃、政策、標準、行政許可、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環境質量狀況等17類政府的環境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