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3月31日電(記者 賈靖峰)中國證監會發布的“創業板首發辦法”今日結束公開征集意見程序。證監會于今日召集中介機構座談會,業界代表提出“適度放寬募集資金投向的要求”、“嚴格退市機制”等建議。
有關創業板首發辦法,證監會此間共收到郵件671封、傳真17份,共計688份反饋意見。意見函蓋創業板的發行上市標準、發行審核制度、保薦機構的作用與職責、信息披露及投資者保護等。
據證監會介紹,這次座談會主要征求證券公司等中介機構的意見,此外部分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和創投公司的代表參加了座談會。與會者一致認為,創業板的推出有利于完善資本市場功能、擴大對創業企業的資本市場服務,對于創新型國家建設和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具有積極影響,建議盡快啟動創業板。
對于完善創業板首發辦法及相關制度設計,與會者亦提出意見,如:創業板應強化保薦人職責,充分發揮中介機構的作用,保薦人在充分挖掘好企業的同時,要加強自律、做好持續督導工作;創業板應強化對發行人的要求,提高創業企業規范運作水平,強化控股股東責任,充分發揮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的責任。
還有代表提出,創業板應適當放寬對創業企業募集資金投向的要求,不能過多強調對固定資產的投資;創業板要注意上市企業的行業結構,保持創業企業的行業多樣性,以增強創業板的整體抗風險能力,保證創業板的平穩運行。
與會者提出,創業板應嚴格退市機制,可在主板基礎上增加上市公司財務、規范運作和流動性等方面的退市情形,以保持創業板的整體形象。除此之外,中介機構還就進一步完善創業板發行審核機制、提高發行的市場化水平以及完善股份限售制度等問題提出了意見和建議。
證監會副主席姚剛主持會議并表示,證監會將認真研究座談會上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在征求意見結束后,證監會將歸納和吸收社會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見,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作進一步的修改與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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