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為山亭區徐莊鎮前徐村農民李永平在展示自己領到的農村土地使用產權證。作者 李宗憲
中新網棗莊9月15日電(通訊員 李宗憲)山東省棗莊市山亭區徐莊鎮的280名農民,于9月15日領到了由山亭區人民政府發放的農村土地使用產權證。據悉,由地方政府向農民發放農村土地使用產權證在全國尚屬首次。
據了解,棗莊市山亭區政府此次發放的農村土地使用產權證,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審核、登記、確認的土地使用產權證。本產權在不改變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和農戶承包權的基礎上,具有使用權、流轉權、轉讓權和收益權。
持證人在產權期限內按規定用途可依法使用、經營、流轉土地,也可作價、折股作為資本從事股份經營、合作經營或抵押擔保,這對于最大限度發揮農村土地使用價值和效益,保護農民和集體的合法權益,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促進農村土地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建設現代農業具有重要意義。
據悉,這一做法將在棗莊全市農村陸續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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