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權法草案七審歷程、時間及爭論與修改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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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3月19日 11:19 來源:北京日報 |
初審:從法律上明確保護私人財產
時間:2002年12月
焦點1:明確物權有關概念。
焦點2:明確保護私人財產。
二審:完善保護私人財產法律制度
時間:2004年10月
焦點1:賦予拾金不昧者報酬請求權。
焦點2:強調農民集體財產不可私分。
三審:強調私有財產平等保護
時間:2005年6月
焦點1:國家、集體和私有財產平等保護。
焦點2:征地、拆遷補償應到位。
四審:房產三大變化
時間:2005年10月
焦點1:小區道路、綠地和無合同約定車庫歸業主。
焦點2:對侵害業主共同權益的行為可訴。
焦點3: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滿自動續期。
五審:刪除有關居住權規定
時間:2006年8月
焦點1:加強對國有資產保護力度。
焦點2:刪除有關居住權規定。
六審:嚴控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時間:2006年10月
焦點1:刪去“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條款。
焦點2:住宅用地滿70年續費。
焦點3:造成國資損失承擔法律責任。
焦點4:車位車庫應首先滿足小區居民需要。
焦點5:嚴格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
焦點6:業主對建筑物內住宅享有所有權。
七審:絕不保護非法財產
時間:2006年12月
焦點1:宅基地使用權的有關法律和規定。
焦點2:刪去質押公路橋梁收費權的條款。
焦點3:首次對城鎮集體財產作出原則規定。
焦點4:絕不保護非法財產。(魯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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