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十日電 (記者 于晶波)中國銀監會十日對外公布了加強中國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的新規。新規要求,各商業銀行應使從事市場風險管理的部門及人員與承擔風險的業務經營部門及人員完全獨立。
中國入世五年過渡期結束后,迎來與外資銀行同臺競技時代的中資銀行在市場風險管理水平上仍存較大差距。而此次公布的這份名為《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市場風險管理工作的通知》,再次宣示了中資銀行試圖縮小這段差距的決心。
新規提出了“人員獨立”,要求各行應使從事市場風險管理的部門及人員與承擔風險的業務經營部門及人員完全獨立,從事市場風險管理的部門與承擔風險的業務經營部門應向不同的高管人員報告工作。
新規同時要求,各商業銀行應將境內外分支機構的市場風險管理納入統一的市場風險管理中,并建立統一的市場風險管理信息系統。
此外,中國官方還責令各商業銀行建立及時有效的市場風險分析報告機制、重大市場風險應急機制等,并要求董事會或由董事會授權其下設的專門委員會應至少每半年聽取一次全行市場風險管理情況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