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昆明6月22日電(記者 楊洋)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今日證實,云南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已獲國務院批準。初步測算,云南試點獲批后每年的人民幣結算規模約為100億元。
云南與緬甸、老撾、越南3個國家接壤。據人民銀行此前發布的云南省金融運行報告分析,2009年云南省對緬、老、越的邊境小額貿易額達12.6億美元,在全球金融危機沖擊下仍增長5.2%,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從2004年開始,云南開始試點邊貿人民幣結算,目前邊貿人民幣結算占比在95%以上,還成功探索出符合云南和周邊國家特點的對開本幣賬戶和境內人民幣轉賬兩種結算模式。人民幣逐漸成為周邊國家與云南邊貿結算的首選貨幣,邊貿人民幣結算的成功經驗也為云南開展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奠定了基礎。
業內人士表示,云南此次成為試點將充分發揮云南連接東南亞的國際大通道區位優勢,帶動出口規模不斷提高,推進中國東部、中部面向東盟市場的外向型企業向云南省的產業梯度轉移,吸引云南外企業到云南省注冊登記,壯大云南外貿經營隊伍,擴大對外貿易量。云南金融、物流等行業服務水平也將得到提高,從而奠定云南在東盟國家范圍區域性的國際經貿、金融、物流中心的地位。
目前,云南省內商業銀行與緬甸商業銀行初步建立了代理行關系,與越南、老撾、新加坡、泰國等國的商業銀行建立了人民幣結算的聯系;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緬甸經濟銀行等外方銀行在中方邊境金融機構開立賬戶,進行款項匯劃和結算;地方金融機構富滇銀行已在老撾設立代表處,金融部門的努力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搭建了快捷、多樣的資金結算渠道。
此外,云南省金融部門也提出建議,云南要以“建立人民幣區域性跨境結算中心”為核心,應在昆明新城規劃建設金融服務區,以東盟國家外資金融機構引進為主攻方向,促進“泛珠三角地區”對周邊地區、國家經濟發展的輻射和帶動作用,爭取用10-15年左右的時間,將昆明建成金融產業集聚、金融設施先進、金融人才密集、金融服務發達的云南乃至東南亞、南亞的“金融城”。
據了解,2009年7月,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在上海、廣州、深圳、東莞、珠海五城市先行嘗試,境外試點范圍則僅限于港澳地區和東盟國家。目前,進入第二批試點的云南省已做好了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的準備。但由于相關部門的實施方案尚未下發,下一步如何具體實施還需等待國家六部委的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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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秦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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