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素有“無酒不成宴”的說法,隨著新近白酒消費稅新規的實施,記者在川晉兩省多方走訪發現,兩個產酒和酒類消費大省目前均有酒價上漲、貨源緊張、經銷商囤貨現象出現。業內人士指出,如果監管力度不夠,“新規”最終可能變為消費者“埋單”。
“價格比較亂”
對于目前市場上的酒類價格,一位業內人士用“價格比較亂”來形容:有的漲,有的不漲;有的漲得多,有的漲得少。受漲價影響,部分消費者開始轉為購買其他價格相對較低的酒。
山西是我國清香型酒的制造基地。受地域觀念的影響,山西本地人一直是汾酒的消費大戶。據有關部門統計,汾酒每年的銷售額都在30億元以上,其中80%在省內銷售。
記者從山西省酒類監督管理辦公室了解到,近期山西各地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白酒漲價現象。其中,包括10年陳釀老白汾在內,汾酒的總體漲價幅度在10%左右。
隨著酒價的上漲,山西、四川等地也出現了經銷商囤貨現象。山西臨汾市的一位經銷商告訴記者,他囤了價值10萬元的5年杏花村酒,以及價值7萬元的10年陳釀老白汾,準備漲價之后再銷售。
“新規”成了漲價契機
8月1日起,我國《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實施。一位業內人士表示,隨著新規的實施,將稅費轉嫁給消費者,引起市場上白酒價格上漲的現象是“肯定存在”的!耙环矫妫髽I要保證利潤空間;另一方面,企業敢漲價,是在能保證銷售的情形下作出的決定。”這位人士說。
據分析,除了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外,過去幾年里,高檔白酒曾多次漲價!熬苾r上漲有市場調節的因素,不能說目前的酒價上漲就是百分之百由新規導致;新規出臺不應該成為加價的理由,但是新規確實給酒價上漲帶來了契機。”
“如果市場需求不好,即便是稅率提高了,白酒生產企業也不敢像現在這樣說漲就漲。”一位汾酒經銷商說,高檔酒大多屬于商務、公務用酒,消費人群相對穩定,在市場本身供不應求的情況下,高檔酒的消費群體不會因為漲價就不去消費。
目前,山西、四川、北京等地市場上銷售的中低檔酒的價格尚未見波瀾。山西省酒類監督管理辦公室一位負責人表示,中低檔酒的價格上調要考慮到消費者的承受能力、企業提價后的經營風險,價格上漲空間應該是非常有限的。
“稅收”等于生產指針?
五糧液集團近日向一級銷售商發出的上調批發價限價令稱,52度五糧液的批發價每瓶不得低于578元。在此之前,汾酒、沱牌曲酒等已發出公告,上調各自旗下高檔白酒的對外銷售價格。
白酒消費稅新規果能起到初衷之效?記者采訪中了解到,事實上,消費稅調整后,白酒企業或者選擇了合理避稅,或者通過提價的方式,向消費者轉嫁成本。
五糧液集團公司總裁唐橋認為,國家從量從價計稅的本意是為了抑制糧耗,但在地方保護主義的大傘下,小酒廠偷稅、漏稅嚴重,而骨干企業稅賦過重。唐橋說:“五糧液2008年的利潤是68億元,上交稅收就達40億元。現行稅收政策并不利于企業的自我積累和發展,造成不公平的市場競爭!
“白酒因品種、構成等產出方式不同,成本和稅收也應有別,而現行稅收政策卻是一刀切的辦法!眲δ洗杭瘓F公司董事長喬天明說,“其結果是嚴格依法納稅、照章經營的大企業不愿去做中低價位的白酒,因為生產一瓶虧一瓶。而一些小企業,為了生存,就不得不逃避稅收,甚至制假造假。”
瀘州老窖董事長謝明給記者算了一筆賬:中小企業生產一瓶一斤裝的白酒,要交增值稅0.4元,消費稅1元,從價稅1元。“如果賣4元一瓶,去除成本,實際上要虧1至2元。一些企業為了生存,就偷稅漏稅,甚至做假酒!
無論如何,白酒提價已成事實。山西省酒類監督管理辦公室一位負責人提示,在酒價漲聲四起之時,有關部門應加強監管引導,首先要保證質量合格的產品供應市場,其次要處理好稅收和價格的問題,不能讓新規變成另一次的消費者“埋單”。
專家:借調稅漲價,不公平不合理
中國消費者協會律師團團長邱寶昌認為,目前白酒銷售價格上漲與國家調整消費稅政策的初衷背離,白酒漲價缺乏理由,廠家漲價屬于避稅行為,違反了我國的定價原則。實際上,國家收取白酒消費稅是向生產廠家征收,但是眼下一些白酒企業卻把這部分稅收轉嫁到了消費者的身上。
邱寶昌說,國家這次對白酒消費稅調整的初衷,是盡量減少企業通過關聯交易等產生的避稅行為,增加國家稅收,使我國消費稅稅制更加完善,如果企業把相關支出轉嫁給消費者,是不公平的!斑@種墻內損失墻外補,把所謂的避稅損失轉嫁給白酒的消費者,是不公平的,因為它違反了《價格法》規定的自主定價原則!
邱寶昌建議,國家價格主管部門對這次白酒漲價應進行調查,調查企業之間有沒有漲價串通行為,有沒有價格調整的協同行為,有沒有違反《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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