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將就破產法系統司法解釋公開征求意見
中國銀監會副主席蔡鄂生日前出席“第二屆中國破產法論壇”時表示,金融機構大而不倒可能刺激冒險行為和投機行為,銀監會已經制定出金融機構破產條例的初稿,不過目前仍面臨重重困難,比如存款保險制度尚未建立,導致金融機構破產條例很難單獨處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奚曉明同時表示,高院正在加緊制訂破產法系統的司法解釋。
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我國法院受理企業破產案件呈現顯著增長趨勢,一季度增長近三成。而目前關于破產法的司法解釋只有3個,尚缺乏系統性的解釋以彌補法律條文原則性太強的不足。對破產案件工作中出現的一系列疑難問題,奚曉明透露,最高人民法院目前正在深入調查研究,破產法系統司法解釋已經形成了草案,將盡快征求意見。
奚曉明表示,對于逃債的非誠信企業,要納入破產清算程序中,通過撤銷和否定其不正當處置財產的行為,以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剝奪其市場主體組織。法院審查的重點是是否不能清償債務,而不能以債權人無法提交債務人財產狀況為由不受理債權人的申請。
對于經濟暫時出現困難,但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發展前景、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奚曉明說,人民法院要充分利用破產重整及破產和解制度,調動各方利害關系人的積極性,共同挽救困難企業。
煒衡律師事務所律師尹正友表示,為規范我國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應盡快出臺與我國破產法相配套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破產條例》,明確界定金融機構經營者、債權人、銀監機構、各級政府部門等各利益相關主體權責義務以及市場退出的具體標準、程序、債權債務清償原則等,并選擇多種市場退出方式,盡快大面積地清除尚存的清償性風險,建立銀行存款保險制度,防范道德風險,為實現合法、有序、規范、順暢的市場退出奠定法制基礎。(記者 賈 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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