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已經不再是一個帝國,沒有國王;在“共和國”里,只能按照民主的規則,選票說了算;旁觀者真正應該關心的,是雙方是否遵守了法律和規則,而不是按照“好人”“壞人”貼標簽
國美電器:從帝國走向民主
圍繞股權以及股權背后利益的所謂“國美之爭”,在9月28日暫時告一段落。由于此事涉及曾經的“中國首富”、公眾所熟悉的國美電器、上市公司、權力、金錢、恩怨、傳統文化等諸多關鍵詞,這場爭奪,引來了空前的關注并形成了強大的輿論漩渦。
輿論在國美之爭的論戰中,幾乎沒有禁區,相關方、不相關方,幾乎可以做到暢所欲言。尤其在網絡上,公眾的表達更為自由,甚至出現不同“派別”的語言攻擊。
這本身具有諸多意義:通過爭論,更多的人了解了上市公司是一種什么樣的治理機制,在其背后,隱喻著責任、權力、權利、投票、表決等等要素。因此,在相關利益方的爭執暫時告一段落之際,重新檢視這一事件,仍具有積極意義。
本文拋開當事方的對錯與恩怨,從旁觀者的角度看旁觀者在這一輿論漩渦中的表現,試圖對輿論本身或其中的一些觀點進行分析。
不妨從一個“虛構”的故事開始。
有一個叫黃光裕的人,創建了一個帝國“國美電器”,他是這個帝國的國王。國王可以親自管理這個帝國,也可以委托別人管理這個帝國。
這個帝國里的收益,都是他的,他對這個帝國的規章制度、人事任免享有終裁權,所以,他委托的人,必須向他負責,不然會被換掉。
為了獲得更多的收益,他想要開疆拓土,擴大自己的帝國。但這需要成本,需要錢。他于是把自己的帝國分成了100份,或者叫100份權力,或者叫100份股權,他自己留下35份,把另外65份賣掉,獲得了更多資金以便開疆拓土。這其實對于出賣自己的股權,或者等于向別人借錢,大家一同做帝國的主人。
通過計算,他認為,即使自己只有35份,但如果拿賣出那65份的錢去擴張,將來自己的收益會比自己擁有100份時候的收益更大。也就是說,35份的絕對值將會大大超過以前那100份的絕對值。
這樣一個過程,在現代公司治理領域叫做公司上市,也就是把公司的股權公眾化,或者叫公司公眾化。
在這個故事里,所謂公司上市,其實就是黃光裕將自己的帝國部分地“民主化”,也就是有事兒大家商量著辦,大家一同做主。
我們繼續講這個故事。
姑且設定那65份賣給了65個人。這65人和黃光裕一樣,都叫股東。
這樣這個帝國從此前只有一個主人變成了擁有66個主人,或者屬于66個股東。這個帝國的性質改變了,也就是說,它不再是帝國,也不再有國王,或者可以叫它“民主共和國”等等。
為了便于敘述,我們仍然叫國美電器帝國,一個沒有了國王,但有一群主人的帝國。在這個新的帝國里,需要一個新的管理機構。這個機構叫董事會,里面有若干董事,是66個人的代表,董事會的首腦即董事長的名字叫陳曉,他們受委托管理這個帝國,其職責是通過管理讓所有66人獲得更大的收益。
由于黃光裕擁有35份權力,那么,他對董事會的影響就比較大,甚至,董事會里直接有多個代表、甚至陳曉都是他委派的。當然,前提是他派出的代表甚至董事長,也就是那個叫陳曉的人,需要經多數股東的同意。
也就是說,即使在黃光裕的推薦下,陳曉獲任董事長,陳曉其權力來源并非來自黃光裕一個人,而是來自包括黃光裕在內的多數股東的共同授權。顯然,陳曉的使命是對所有股東負責,或者對多數股東負責。除非有一種情況,那就是某一個股東,比如黃光裕通過收購別人手中的“份兒”,使自己的“份兒”的數量超過了50。
就這樣,國美這個已經不再是帝國的帝國,可以在一個不擁有股權或只擁有極少股權的陳曉的帶領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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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陳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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