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戰控股權
黃光裕家族四路出擊
2009年,黃光裕入獄,黃成了站在陳曉對面的“弱勢”大股東,陳曉開始了一系列“去黃光裕化”的戰略,最終引發國美董事會控股權之爭。
今年7月,黃光裕家族代表與陳曉談判,希望他轉讓股權并退出董事會。陳曉認為不能接受,此后黃光裕提請召開特別股東大會,罷免陳曉,并提出限制增發等幾項提議,由此,黃陳之戰愈演愈烈。
董事會控股權之爭是黃陳大戰的核心。2004年和2006年,國美電器65%股權和35%股權兩次借殼上市之后,黃光裕個人于國美電器的持股比例,一度超過75%,是為黃光裕的“絕對控制”時代,正是在這個時代,黃光裕對公司章程進行的關鍵點的修改,修改后的董事會可以隨時調整董事會結構;國美電器董事會獲得的“一般授權”,董事會有權以各種方式擴大股本,包括供股(老股東同比例認購)、定向增發(向特定股東發行新股)以及對管理層、員工實施各種期權、股權激勵,等等;董事會可以訂立各種重大合同,包括與董事會成員“有重大利益相關”的合同。這些權利已經超過了同類公司。在現行的國美電器運作機制下,掌控了董事會,便是掌握了國美電器的控制權。國美董事會控股權之爭,顯然有更深的意味。
黃光裕持續的套現,對于國美電器的持股比例,由最高時的75.67%,持續下降至35.55%,最終導致了黃光裕對國美電器的控制力下降,黃光裕從“絕對控股”變為“相對控股”。黃光裕來說,30%的持股比例,是一個底線,大股東與上市公司簽署的一系列協議,比如“非競爭協議”,均以黃光裕持股30%為前提。
在黃光裕入獄后,根據國美電器擁有的“定向增發”權,陳曉的第一步便是,改變股權結構,降低黃光裕的持股比例,國美電器當時糟糕的財務狀況,亦提供了這樣一個契機。2009年6月,貝恩最終入局。雖然,貝恩目前僅持有國美電器10.8%的股權(債轉股之后),對黃光裕的持股比例攤薄有限。但事實上,陳曉當時力主引入的一家投資機構,一度希望持股25%,但最終因黃光裕反對而放棄。
對國美電器董事會來說,真正的殺手锏是,繼續增發,進一步攤薄黃光裕的持股比例。在9月28日之前完成增發,將是陳曉主導的國美電器董事會“去黃光裕化戰略”能否成功的最關鍵一步。
黃光裕家族的期望是在9月28日前最好不增發,這樣可以通過二級市場增持,提高其在董事會中的影響力,數據顯示,黃光裕家族在二級市場已增持的0.8%;即便增發,也要以“供股”方式進行,保證大股東有機會同比例認購,甚至超額認購。市場估算大約需要資金22億港元,若超額認購,并在二級市場增持,則所需資金更多,據業內人士預計,國美以鵬潤地產等不動產作抵押,融資22個億問題不大。
黃光裕之妻杜鵑的出獄,對黃光裕家族來講是如虎添翼,杜鵑操一口流利的英語,具有很強社交技巧,據有關媒體報道,杜鵑正在游說有關股東在28日的決戰中助黃一臂之力。
國美電器官方仍對“是否增發”、“何時增發”、“如何增發”諱莫如深,但事實上,陳曉也沒閑著,已在海外斡旋。陳曉的海外斡旋效果很難預測,某些外資投行先前堅定的支持演變為左右搖擺的態度,這似乎意味著陳曉的斡旋的另一個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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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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