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全員業績考核辦法及相關考核制度。
(1)總部對集團領導班子副職考核制度。
(2)對集團總部職能部門負責人考核制度。
(3)對集團總部員工考核制度。
(4)對所屬二級企業負責人考核制度。
(5)二級企業對領導班子副職、職能部門負責人及員工考核制度。
(6)二級企業對三級企業負責人考核制度。
2.建立、健全考核檔案。
(三) 考核結果應用。
要高度重視業績考核結果的應用和反饋,提出改進方向,引導先進企業、優秀管理者和員工不斷創造卓越業績,合理確定業績考核結果的分級比例,避免考核等級的平均化傾向,促進企業深化內部制度改革。核查具體內容包括:
1.企業考核結果與薪酬分配掛鉤。
2.對各級領導班子副職的考核結果適當拉開差距。
3.對各級領導班子副職的薪酬分配系數適當拉開差距。
4.考核結果與職務任免和崗位調整掛鉤。
(四) 監督檢查。
要加強對實施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的自查,強化督導檢查,持續改進和提高全員業績考核工作質量和水平,要注重結果考核與過程評價的統一,對考核過程中目標的執行、評價、反饋以及考核結果的應用等各個環節實施閉環管理。核查具體內容包括:
1.考核辦法及相關制度公開。
2.集團對全員業績考核工作督導檢查。
3.各級企業定期對考核工作自查。
4.考核結果向被考核對象反饋。
5.考核結果在一定范圍內公開。
6.考核辦法、考核過程受群眾監督。
(五) 考核范圍。
要切實加大業績考核的力度、廣度和深度,實現考核的全方位覆蓋,確保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和壓力從上到下層層傳遞。核查具體內容包括:
![]() |
【編輯:何敏】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