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黑龍江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黑龍江省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據了解,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為每月880元,最低為每月600元,分別比現行月最低工資標準增加200元和180元。
黑龍江省現行的最低工資標準是2007年底頒布、2008年開始實施的。今年以來,隨著經濟情況的好轉和就業形勢的穩定,全國已有23個省區市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此舉對于提高低收入勞動者收入水平,緩解勞資糾紛引發的矛盾起到了積極作用。
根據黑龍江省此次調整的最低工資標準,最高的是大慶市區,為每月880元,最低的是每月600元。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除外)為每月840元。在調整后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中,大慶市區為每小時7.5元,為全省最高,最低為每小時5.5元。哈爾濱市區(呼蘭區、阿城區除外)為每小時6.5元。
黑龍江省政府要求,全省機關、事業和企業等各類用人單位的現行工資低于上述標準的,要及時進行調整,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對就業困難群體從事公益性崗位工作的,因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所增加的資金可繼續從就業資金中列支,確保公益性崗位工資水平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各級政府要依法加強對最低工資規定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對用人單位違反最低工資規定的行為,要及時糾正并依法處理。(孫英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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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李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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