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3·15都會出現兩種截然相反的表情:歡欣鼓舞消費維權者和提心吊膽的廠商。在此前后,包括媒體在內的維權平臺都會收到數量可觀的、不同類型的各種投訴;同時,各個心里沒底的廠商也開始四處活動、打聽,希望有關自己的維權投訴能在友好的前提下順利解決,最小范圍地縮小負面影響。這樣的故事不單在汽車行業重復演繹,幾乎所有的消費行業都在每年重復著。
兩年前的今天,汽車行業呼喚數年的汽車召回政策出臺。大家都為此政策的出臺情緒高漲,認為該政策出臺后,國內消費者就可以和國外消費者享受同等待遇,消費者遇到質量問題(最起碼成批的質量問題)就可以順利解決。更有樂觀者把此政策出臺看做是可以“一勞永逸”解決消費者與廠商矛盾的靈丹妙藥。
現在看來,事實和想象的完全不同。汽車召回政策實施兩年來,一大批有質量問題的汽車被陸續召回。但與此同時,兩年來媒體報道中體現出,更多的廠家寧愿私下解決問題,導致一些長期被媒體關注的同一品牌成批有質量問題的車,長時間不能實現召回。甚至,在去年長安福特經銷商與廠家反水后,其向外透露長安福特有意隱瞞重大質量問題。這些問題的出現致使消費者對廠家的誠信產生嚴重懷疑,更加激化了消費者與廠商的矛盾。
因此,在這個3·15維權日到來之前,媒體和專家并沒有像過去那樣強烈地重提“汽車三包制度”。其實,經過這兩年的總結,大家已經非常理性地理解了制度本身,對解決投訴等消費者與廠商之間“過激”矛盾所起到的作用是有限的。制度只是一個相對的必要條件,但絕對不是一勞永逸的靈丹妙藥。
那么,是什么導致了“過激”汽車維權事件愈演愈烈?所有人,包括消費者都明白一個道理,即便廠家非常用心也非常重視質量問題,但誰也不敢保證生產線絕對不會出現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問題的關鍵是,這樣的問題出現后,或者是發生后,廠家用怎樣的心態、或者態度來面對和解決。回顧過去所發生的這些“過激”維權事件,總會發現廠家在解決問題過程中或多或少地都存在廠家對消費者提出問題的漠視,在汽車行業更多地表現為拖延解決時間,或者避重就輕地糊弄消費者,這才導致矛盾激化,消費者不惜成本“過激”維權。(張利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