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社會上比較關注交通稅費改革進展和公路養路費的征收等問題。為幫助公眾更好地了解有關情況,記者近日就相關問題采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共同制定了《交通和車輛稅費改革實施方案》,2000年10月經國務院批準后發布。《交通和車輛稅費改革實施方案》規定:“在車輛購置稅、燃油稅出臺前,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繼續加強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等國家規定的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征管工作,確保各項收入的足額征繳。”交通稅費改革是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的授權,由國務院決定分步驟進行的,在燃油稅沒有出臺前,各地仍按照現行規定征收公路養路費等交通規費,是符合法律規定的。(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