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在外聚會就餐的市民多了,辦婚宴的新人也是一撥接一撥。但記者了解到,春節期間喝酒的人不少,但珠海適時推出的酒后代駕服務卻也在寒冬中遇冷。(據2月22日《珠江晚報》)
據報道,“酒后代駕”遇冷的原因是“價格門檻卡住代駕服務”,還有“‘酒客’悄然改變消費行為”。我更愿意是后者,是人們的生活觀念發生了變化,司機朋友的生命敬畏意識得到了提高,遵紀守法意識得到了水漲船高的進步,“杜絕酒后駕車”的規定真正被寫在了心上。雖然“酒駕”的生意黃了,社會得到了更多安全,交通出行得到了更多保障,這是值得欣慰的。
中國人傳統的觀念就是,“感情深”就要“一口悶”,對脾氣了就應該喝個“天翻地覆慨而慷”。特別是春節來了,更要喝好、喝到、喝得酩酊大醉。酒精麻醉中,什么交通規則,什么生命敬畏意識,什么交通危害,都被扔到了九霄云外,而且大家都愿意這樣麻木,要酒不要交通安全。有這種無所畏懼的酒文化,每年春節,都會有不少酒后駕駛引發的惡性交通事故,以至于“溺死在酒杯中的人多于溺死在大海中的人”,令人心驚。
特別是“杭州飆車案”,受害人戴卓命喪斑馬線,社會更是不斷聲討瘋狂超速、違規飆車、酒后駕駛等行為。全國各地掀起了轟轟烈烈的圍剿酒后駕駛的專項行動,比如珠海,專項行動期間,交警部門共出動警力32000余人次、車輛19000余輛次。除此以外,交警還向市公安局申請,聯合巡警等其他警種,實施跨警種聯合執法,在轄區各主干道設置臨時檢查點開展整治行動。從去年8月15日到12月31日,珠海市交警共查處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193起,其中醉酒駕駛97起。“專項整治結束,珠海市交警將建立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長效機制,繼續嚴查嚴處酒后駕駛交通違法行為。”有些地方還出臺了專門法規,比如江蘇省為整治酒后駕車頑癥,對醉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一律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公務員酒后駕車的,在依法處理的同時,一律抄告所在單位和當地紀檢部門,對企事業單位負責人酒后駕車的,一律納入企事業單位誠信不良記錄。
正是有了這種“酒后駕駛,人人喊打”的重罰和社會性威懾,我們欣喜地看到,人們的觀念在悄然發生轉變。筆者春節回老家與朋友喝酒,但凡是那些駕車的朋友,都很自覺地“拒絕喝酒”,大家都知道酒駕的嚴重后果,對不喝酒者也都不再使勁勸酒。潤物細無聲,“開車就不要喝酒,喝酒就不要開車”的酒文化得到了無形的傳播。所以,在這種情況下,珠海市出現“酒駕”生意冷清也就在所難免了。
“酒后代駕”遇冷的背后是觀念的更新,是謹慎喝酒、安全喝酒、開車不能喝酒等文明健康觀念的萌芽、扎根和不斷發展,更是比拼喝酒、面子喝酒和開著車也敢玩命喝酒等陋習的自覺退場。對于這種新變化,我們除了掌聲,還有鮮花和笑臉相迎! 雷泓霈(河南開封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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