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8日電 一直盛傳要在2002年底前問世的《關于審理證券市場虛假陳述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規定》將在1月9日出臺。
據《國際金融報》報道,消息人士表示,“其實證監會指定證券信息披露媒體早已獲知該消息,但在此之前不得對外發布,事實上他們已經開始組織相關的報道了,”,“如此保密的主要原因是,擔心證券市場受到不能及時消化的影響過大。”
盡管記者向最高人民法院求證,但未能獲得明確的答復。但據這位人士透露,最高法院將為此專門召開一個新聞發布會,并由副院長李國光主持。記者在此前得到的這份新聞發布會邀請函上看到,會議主題極為模糊,“1月9日上午9∶30召開公布關于審判工作重要信息的新聞發布會”。記者同時在最高法院獲知這是有關審判證券方面案件的司法新聞發布。
據悉,截至目前全國法院共受理近900起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但由于相關判決的司法解釋缺失,不少已審理完畢的案件懸而未決。這個司法解釋對此類案件將是一個重大的法律突破。(時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