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0日電 北京青年報《撫養9載方知龍鳳胎非親生傷心父親怒告前妻》的報道昨天有了結果。據該報報道,經法院判決:被告李冰賠償周自強夫婦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共8萬元。其中,精神損失費3萬元,創下同類案件中最高的精神賠償數額。
法院認為:李冰與周自強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李冰所生雙胞胎小杰、小玉,現經法醫鑒定,周自強不是雙胞胎的生物學父親,故使其人格尊嚴受到損害,且造成一定的精神壓力;周自強撫養他人子女小杰、小玉多年,致使其在經濟上受到一定的損失。
對此后果,法院裁定:雙胞胎由被告李冰自行撫養;被告賠償周自強夫婦經濟損失5萬元;賠償周自強精神損失費3萬元及法醫鑒定費4800元。
昨天,被告及代理律師都沒有到庭領判決書。原告律師說,此案已經創下同類案件中最高的精神賠償數額。
據了解,雙胞胎已經交由母親李冰撫養,并轉學至別的小學。由于李冰屬于工薪階層,今后還將面臨8萬元的賠償,她將如何獨自撫養雙胞胎,將報將繼續關注。另據了解,周自強夫婦正在考慮把賠償的錢存起來,將來給雙胞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