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爾濱市某大醫院的候診大廳內突然設起了靈堂,一批披麻戴孝的人連哭帶喊,圍觀群眾也把大廳堵得水泄不通。
原來,一名患者在該醫院手術后死亡。家屬認為是醫生操作失誤所致,要求賠償。醫院方面說,“現在是不是醫療事故還沒有認定,就這么賠了,我們也太冤枉了吧。再說,家屬索賠50萬,我們哪來那么多錢啊?”雙方僵持不下。
類似的場面在哈爾濱的一些醫院并不鮮見,如何平息愈演愈烈的“醫鬧風”成為一道社會難題。
警告牌形同虛設 急診科沖突較多
醫生人身權益難保障
在哈爾濱市第一醫院急診室的走廊里懸掛著這樣一個牌子,上面寫著“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毆打辱罵醫務人員將受到治安處罰”。
該急診科主任說,在他們醫院,沒有醫生愿意到急診科來值夜班,因為一到晚上往往會遇到一些酒后鬧事、車禍等突發事件。“這些患者被送來后大多已經神志不清,很難配合醫生檢查,這時旁邊陪同的家屬經常會和我們醫護人員發生爭執,有些甚至大打出手。”
“前兩天,一位服藥的女士被送到醫院,意識已經開始模糊。醫生立即決定對其進行洗胃,但她又哭又鬧,不肯配合。當時等在外面的家屬突然沖進了搶救室,一把拽過醫生就是一拳,嘴里還大罵醫生不負責任。”
事件發生后,醫院立即撥打了110,但警察趕到后也十分無奈,對于這些患者家屬的過激行為,也只能采取說服教育的方式來幫助協調。
哈爾濱市一家公立醫院的院長告訴記者,真正因為醫院違反操作常規、延誤搶救,甚至導致病人死亡的事件只占小部分,大部分患者的死亡是疾病發展的正常結果。但“醫鬧風”一起,即使沒有過錯,醫院也會顧及形象和秩序而做出讓步,這也讓一些人嘗到了甜頭。所以,即使是小事,一些家屬也會行為過激,甚至大打出手,醫生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積極性也受到挫傷。
鑒定費錢又耗時 醫患信息不對稱
缺乏溝通引發不信任
采訪中,記者了解到,患者及其家屬之所以選擇“鬧”的方式解決問題,原因主要有三:鑒定費用高、處理時間長、醫患溝通不夠。
2003年,黑龍江省醫療鑒定收費標準出臺,規定首次鑒定(市、地級)每例2200元(哈爾濱市每例3000元);再次鑒定(省級鑒定)每例3200元。按照規定,費用得由申請人預先支付。對患者家屬來說,這無疑是一筆額外的負擔。
一位患者家屬說:“其實我們也不愿意這樣,可按他們說的鑒定程序至少得走一年,再說鑒定費好幾千塊,現在鑒定的人也都是醫院的,萬一他們做手腳怎么辦?到時候又搭錢又白費勁。”這種想法代表了不少“醫鬧”的心理。
醫患之間缺乏溝通和信任,也是一個重要原因。黑龍江省醫學會秘書長杜廣洲分析說,“在那些沒有被鑒定為醫療事故的糾紛中,剔除行內人偏袒的因素,其實有很大一部分是由醫患缺乏溝通造成的。”醫生和患者往往就差了那么一句話,這句話可能是一句解釋,可能是一句安慰,也可能是一句道歉……然而有很多醫生覺得醫學知識很復雜,很難也沒必要向患者解釋得太清楚。正是由于醫患信息間的不對稱,再加上醫生高高在上的態度,讓病人及其家屬對醫生產生了不信任感。
醫生強化責任心 患者維權應合法
剎住“醫鬧風”呼喚法治
記者了解到,近3年中,黑龍江省醫學會共完成347例醫療事故鑒定,其中事故率為54.5%。專家對此作過粗略分析,發現大多數事故并非因為醫務人員技術水平不夠,而是責任心不強,有的是準備工作不細,有的是因為各科室配合不到位,導致一些常規手術也常出現醫療事故。
黑龍江啟凡律師事務所高級律師姜啟凡認為,醫患之間產生矛盾是正常的社會現象。院方和患方都有自己的合法權利可以維護:院方有正常工作不受干擾的權利,醫護人員有身體和健康不受侵犯的權利;患方對治療方案、可能發生的后果以及醫療事故的處理規定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但是,患方應采取合法的方式和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
目前,讓人頭疼的是,“醫鬧”雖然嚴重擾亂了醫院治療和群眾就醫的秩序,但國家并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對其制約。
黑龍江省衛生廳辦公室主任魏新剛說,患者往往是醫療糾紛中的弱勢群體,政府部門在對這類事件進行處理時,一般都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但有些患者卻抱著“鬧得越大要得越多”的錯誤思想,不按照正常程序辦事。他建議,有關部門應該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只有這樣才能有效遏制“醫鬧風”愈演愈烈的趨勢。
(據人民日報;汪波 侯文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