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事故查處偏輕偏松 是督查工作需要解決的突出問題
按照樹立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民生問題成為近年來中央施政重點,而社會反映強烈的安全生產、房地產調控與土地違法、環境保護三大領域自然就成為中央督察的重點。
安全生產督察:事故處理偏輕偏松是主要問題
從7月初起,由中央紀委等六部門組成的五個督察組開始對山西等10省區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理情況進行督察。據報道,國家安監總局副局長王德學率第五督查組在山西督促檢查中發現了一些問題:在黨紀、政紀責任追究方面,一些地方存在處理偏輕、偏松的情況;在行政處罰方面,盡管有客觀因素增加了經濟處罰的難度,有些處罰正在處理當中,但總體來看,經濟處罰的實際收繳數額太少。山西省一直是重大事故的多發地。盡管山西鐵腕整治小煤礦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從接連發生的爆炸事故來看,非法小煤窯未能得到有效遏制,相反已迅速發展并催生出一系列類似私制炸藥、非法營運的利益鏈來。切實對重特大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處理重視起來,加大問責、處罰力度,才是從源頭上治理目前存在于安全生產領域問題的根本所在。
土地督察:各省開始調查、督辦大案
目前,建設部、發改委、監察部等10部委正在對各地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的情況開展聯合檢查。此前的6月1日,國土資源部緊急召開全國土地執法工作會議,要求省級主管部門在今年6月份公開、依法、嚴肅查處3起以上嚴重土地違法案件,年底前要達到8起以上;6月15日,國土資源部發布了《關于嚴明法紀堅決制止土地違法的緊急通知》。據悉,繼土地督察制度之后,國土資源部還將相繼出臺政策對土地市場的規范進行源頭治理。7月25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重點部署進一步加強土地調控工作。會議強調,要充分發揮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作用,強化對地方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門執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嚴肅懲處土地違法行為。在地方,湖南省國土資源廳于7月11日發出《關于嚴肅查處和重點督辦土地違法案件的通知》,通報了湖南省近期發生的14起土地違法案件,其中5起土地違法案將直接查處,9起由省國土資源廳和省監察廳重點督辦。浙江省國土資源廳也于6月22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公開曝光11起土地違法案件。
環保督察:四大案件等待結果
在掀起“環評風暴”的同時,國家環保總局近年來進一步加大了對環保大案的督辦力度。今年2月27日,國家環保總局和監察部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了2005年第一批掛牌督辦的9起環境案件和第二批掛牌督辦的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有關情況的查處結果,并同時公布了2006年兩部門聯合督辦的4起案件,即:山西省忻州市所轄區縣出臺不符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規定的“土政策、土規定”問題,貴州、湖南、重慶三省(市)交界地區的錳污染問題,甘肅省榆中縣百美紙業環境污染問題,黑龍江省海林市雪原酒業公司等企業違法排污問題。此前的2月20日,監察部和環保總局聯合發布了《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這是我國首部關于環保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方面的專門規章,首次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以及企業的各類環保違反行為和量紀標準做出了規定。隨著區域環保督察機構的逐步到位,中央對地方環保執法的監督力度大大加強,將有力促進環保執法由“軟”變“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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