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是國家廣電總局和國家工商總局對減肥、豐胸、增高、藥品、醫療器械五類電視購物節目實行“禁播”的第一天,但有12家衛視的各類甩脂機、豐胸等禁播節目卻瘋狂依舊。1日下午,廣電總局致電12家違規播放廣告的省級衛視的主管部門,責令整改并立即撤下違法廣告。廣電總局社會管理司副司長任謙說,如果這12家省級衛視沒有按照要求撤下有關廣告,廣電總局將會發出第二次警告并下發違規廣告整改通知單。由于是屬地管理,所以,按照程序,這12家電視臺將由其省級主管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新京報》8月2日)
早在數日前,禁令就已下達。但到了時候,違法廣告照播不誤,這不是把國家的政令當耳旁風嗎?禁令施行頭幾天正值風口浪尖,一般來說避避風頭才是明智的選擇。然而,這么多家電視臺竟然連“風頭”也不避,如此頂風違令,豈不視禁令為無物嗎?
這確實是一次挑戰。廣電總局何以應對?按理說,對于“頂風”者應該從嚴從重處理。既然有令在先,完全可以而且應該直接下罰單。但廣電總局只是發出了警告和整改通知單,警告之后還無效怎么辦?總該“殺雞儆猴”了吧。還不行。還要第二次警告。再沒有人聽,如何是好?莫非還要第三次、第四次警告?
為何如此無奈呢?任副司長一語道破:“由于是屬地管理”!廣電總局無法直接查處地方電視臺,對地方的廣電局也只是業務指導。“所以,按照程序,這12家電視臺將由其省級主管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越品味,越覺得任副司長的這句話,就像是一聲嘆息!
無奈和嘆息僅止于此嗎?顯然不是。在北京能監測到的違規情況,只是省臺的衛視頻道,而其他為數更多的沒有上星的地方臺是看不到的。連衛視頻道都沒有停播違法廣告,其他頻道也就可想而知了。對省級電視臺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都徒喚奈何,對全國數以千計的市縣級電視臺豈不更是鞭長莫及嗎?
其實,遭遇這種尷尬已經多次了。據統計,近10年來,與廣播電視廣告直接相關的法規及文件就不下10個。比如1999年下發的《關于堅決制止隨意插播、超量播放電視廣告的緊急通知》曾規定:“必須保持電視節目的完整性,不得隨意中斷節目插播廣告”,“不得在電視畫面上疊加字幕廣告”等。兩年前,廣電總局就發過禁止播發非法醫療廣告的《通知》。而這些三令五申,似乎從來都沒有真正執行過。有了這么多的“經驗”,誰還會把新的禁令放在眼里呢?
法治社會,違法行為必須得到糾正和處罰,而政府則應該帶頭守法。然而,法規、政令卻一次次被肆意地踐踏。更讓人難以容忍的是,違法違規者有時竟是政府部門及其所屬機構。實際上,政令及行政執法之所以有時變得軟弱無力,一個重要原因就是違法違規者為政府部門。嗚呼,一想到此次“禁播”的政令,可能又要變成一紙空文,我也禁不住一聲嘆息!(來源:中國青年報 作者:盛大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