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3日電 據法制日報報道,廣西天等縣法院一名法庭庭長私自駕駛單位車輛外出,因超載造成3死4傷的特大交通事故,近日被判刑。
廣西大新縣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張建飛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同時判令被告人張建飛賠償4名受害者家屬經濟損失45萬元。天等縣人民法院因對本單位車輛未盡管理義務,故對被告人張建飛尚欠的42.7萬元負連帶賠償責任。(蒙獻平、王詠平、莫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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