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級人民法院9日開庭,審理海南省國資委原副主任劉連璉涉嫌貪污、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罪。
劉連璉,女,江蘇洪澤縣人,1954年出生,碩士研究生,歷任紡織工業部綜合計劃司技改處副處長,海南省紡織工業總公司總經理,海南興業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海南省國資委副主任等職,是海南省三屆人大代表。
檢察機關指控:劉連璉利用其擔任海南興業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海南翔業科技開發公司董事的職務便利,在2002年5月,以公司急需用錢為由,侵吞翔業公司公款20萬元人民幣。2000年初,興業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即將上市發行,劉連璉與江蘇省太倉市對外貿易公司商談申購股票事宜,并談妥所得利潤平分,事后,于2001年7月至2002年4月,劉連璉先后非法收受太倉外貿公司送給的400萬元人民幣現金。另外,劉連璉不能說明來源是合法的財產有人民幣204萬元、美元224萬元、港幣192萬元、英鎊335元、日元100萬元。
法庭當天沒有作出判決。(來源:新華網,記者卜云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