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5日電 據北京娛樂信報報道,清華公布的《清華大學本科招生工作條例》顯示,今年清華調閱考生檔案時,承認8類加分條件。
這8類加分條件包括:省級優秀學生;高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者;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以上者或省級以上科技發明創造獎獲得者;高中階段參加國際體育比賽或全國性體育比賽取得前六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的考生;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超過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