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25日電 據檢察日報報道,幫助朋友將巨額假幣藏匿,在歸還途中被警方查獲。日前,經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區法院一審以持有假幣罪判處被告人田明高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田明高是江西瑞昌人,初中畢業后在廣東等地打工,打工時結識了江蘇溧陽人何某,兩人一見如故,很快成為好友。去年11月末,何某找到田明高,讓其幫忙去廣東取8萬元假幣,田明高欣然應允并如數取回。交貨時,何某從中抽出兩張面額為1000元的假港幣,稱要給“行家”鑒定真假,其余的假幣先存放在田明高處。重義氣的田明高爽快地答應了,他將7.8萬元假幣藏在住處達一個月之久。
去年12月11日,田明高打算回江西老家過年,便決定將保管的假幣還給何某,不料在途中因形跡可疑被警方盤查露出了馬腳。經鑒定,田明高隨身攜帶的78張面額為1000元的港幣均為假幣。(鐘檢宣 徐君 唐王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