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八日電 (王文波 吳慶才)原中央文獻出版社總編輯郭永文因參與了“金版”《孫子兵法》編校工作而沒有獲得相應的報酬,在索要未果之后,將該書的開發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告上法院,索賠總額達七百零八萬元人民幣的各種報酬和賠償。二十八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著作權糾紛案。
郭永文稱,他受北京中金基業科技公司和其法定代表人常文光之邀,共同開發“金版”《孫子兵法》,他完成了該書的古文編校及相關工作任務,享有該演繹作品的整體著作權。因為當時郭永文與常文光等只是口頭約定了有關報酬方面的事宜,后來郭永文索要報酬時,遭到拒絕,故訴至法院。
按照郭永文的說法,金版《孫子兵法》在海內外共發行一萬套,國內的定價近兩萬元人民幣,海外定價為四千六百美元,總碼洋三點八億元,目前,這批書已經賣光。
被告方北京中金基業科技公司和常文光的代理人辨稱:“《孫子兵法》的著作權屬于孫子本人,并非原告,也不屬于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