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17日電 臺“交通部”16日在“立法院”報吿指出,將自今年底開始分4年換發全臺約2000萬輛汽車、摩托車牌照和行照,2009年完成所有自用小型車換牌作業,據悉,民眾忌諱的“4”也將取消。
據“中央社”報道,據“交通部”統計,截至2005年12月底,全臺汽車664萬余輛,摩托車更多達1316萬余輛。“交通部長”郭瑤琪指出,車輛數多車輛過戶異動頻繁,跨區領牌情形普遍,現行號牌編碼將不敷使用,而且治安機關希望杜絕偽造變造車牌以強化治安,因此規劃全面更換新式車牌。
新式車牌的原車號編碼方式不變,但車牌第一排原有的“臺灣省”、“臺北市”和“高雄市”等字樣改用英文字母A、B、C等取代,序號中的“4”也順應民眾忌諱取消。
新式車牌有反光、防偽水印、熱轉印防偽字激光卷標等功能,初估1個汽車車牌價格約新臺幣266元,摩托車約123元。新式行照也有防偽設計,包括紙張防偽,印刷和油墨設計都比較不易仿制或偽造。自用小型車還將加發貼在擋風玻璃上、具激光全像防偽設計的號牌卷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