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區法院曾連續受理了三起被告為上海長江醫院的醫療服務合同糾紛案件,主要呈現以下特點:案件事實均為“懷孕婦女被診斷成不孕癥”,涉及醫療機構漏診誤診、惡意提供醫療服務,并存在高收費、亂收費等現象,如一案件原告5天花去診療費3.7萬元;原告均是從電視廣告中知悉被告“專治不孕不育”的特色門診后專程從外地來滬就診,經濟和精神上已經造成莫大傷害,情緒激烈;此三起案件經法院調解后,原、被告就賠償事宜達成和解協議。
近日,虹口區法院向本市長江醫院發出了司法建議書,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如下建議:加強對醫護人員的醫德醫風建設,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理念,努力創建誠信醫院;增加收費透明度,減少人為干擾因素,適當考慮醫療服務與經濟效益脫鉤,最大限度地消除科室核算的負效應,同時建立貴重藥品使用審批制度,從而杜絕醫療服務亂收費行為,切實保護好群眾的利益;完善內部監督檢查機制,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健全群眾投訴接待制度,設立群眾舉報箱、意見簿和舉報電話;實行責任追究制和獎懲制度。建立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檔案、醫德醫風考評制度,對發生嚴重或影響較大行風問題的部門和個人,應嚴格追究其相應責任。
【來源:東方早報;作者:李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