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三月十一日電 (記者 史寶銀)“在查案中我們也發現,個別領導干部對查處賄賂犯罪案件心存疑慮,怕影響穩定,怕影響發展,怕影響形象,怕挫傷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因而采取消極袒護的態度。這些看法是片面的,不符合實際的,也是有害的,必須防止和糾正。”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尚宇在接受本社記者采訪時如是表示。
他說,由于多種原因的影響,當前商業賄賂的問題在有些地方、有些部門表現得相對突出。商業賄賂盡管發生在極少數人身上,但其危害性很大。它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干擾政府在市場秩序、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正當監管,侵害人民群眾的利益,毒化政風、行風和社會風氣,已成為經濟社會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是當前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反映強烈的問題之一。
王尚宇表示,對這一社會現象的治理和消除,除要把教育貫徹始終,加強制度和機制建設,堵塞發生商業賄賂問題的漏洞,強化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外,更要進一步加大對商業賂犯罪的打擊力度,對進行商業賄賂的犯罪分子,必須毫不留情地予以追究,決不手軟。
他認為,在查處中,要突出重點,著力解決公益性強、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問題,突出查辦發生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的商業賄賂犯罪行為;在人員和崗位方面,要把規劃、審批、決定、采購、財物等重要崗位的違法人員作為查辦的重點,把政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參與或干預企事業單位經營活動,謀取非法利益、索賄受賄的犯罪行為作為辦案的重中之重。
“實踐證明,懲治有力,才能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督的威懾力。”王尚宇最后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