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2日電 安監部門要緊密配合當地紀檢、監察機關,采取切實措施,深挖拒不申報的投資入股官員,深挖以他人名義入股、持“干股”等非法行為,一經發現,就地免職。對煤礦監管監察人員及其家屬參與入股辦礦的,要加重處理。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在剛結束的全國安全監管和煤礦安全監察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上如是強調。
據法制日報報道,李毅中表示,要抓好安監部門的黨風廉政工作,就要針對生產安全事故背后的腐敗表現,持續深入地搞好“清糾”工作,不能半途而廢。
要查處安全監管、煤礦安全監察中的權錢交易行為。對于在采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礦長資格證、礦長安全資格證等“六證”發放中搞權錢交易,濫用職權發證的,要抓住不放,嚴肅追究。對安全生產過程中為非法行為充當“保護傘”的問題,對在煤礦整頓關閉以及煤礦生產經營中,公開或暗中支持庇護非法行為的,一經發現,嚴懲不貸。(蔡巖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