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5日電 據《北京日報》報道,前段時期,社會上出現了一些對推行經濟適用住房制度的議論,有些人認為經濟適用住房已經完成了它的歷史使命,建議取消經濟適用房制度。
對此,記者采訪了中國房地產及住宅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包宗華。他提出,低價位商品房不能代替經濟適用住房,因為經濟適用住房含有社會保障性質,政府有權調控其戶型和房價,政府對低價位商品房卻只能發出號召而無約束力。
包宗華表示,這些年中國在推行經濟適用住房中出現了一些問題,正確的方法是認真解決,而不能“因噎廢食”地去取消這個決定性環節。目前經濟適用房在建設和分配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只要解決好,就會起到作用,滿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
此外,建設部14日發布的《城市規劃編制辦法》中更是明確要求各地政府要研究住房需求,并重點確定經濟適用房、普通商品住房等滿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需求的居住用地布局及標準。(劉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