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10日電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與廉租房制度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允許符合當地政策規定收入水平的進城務工人員購買經濟適用房。
《意見》明確指出,各地要積極創造條件,將務工人員納入城鎮住房保障范圍。有條件的地區,用人單位聘用務工人員,單位和務工人員要按《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繳存住房公積金,繳存住房公積金滿一定年限的務工人員,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
《意見》要求,福建省進城務工人員住房建設用地選址,要從有利于生產經營和方便生活角度出發,選擇大型工業區附近或交通相對便利的郊區,房型設計要以經濟適用為原則,以小戶型為主。在符合城市規劃的前提下,集中建設進城務工人員公寓,進城務工人員還可享受城鎮廉租房的優惠政策進行租賃。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等機構進入住房租賃市場;鼓勵各類基金投資經營住房租賃業務。(林天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