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6日電 最新一期《求是》雜志刊載了中國司法部部長吳愛英的文章稱,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每一個方面都與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關。
文章中寫到,司法行政機關是依法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民主、塑造社會誠信、維護社會穩定的專門機關,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中擔負著重大責任。把握好工作方位,發揮好職能作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強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服務,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項光榮而艱巨的任務。
文章指出,我們所要建設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社會。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這些基本特征,既包括社會關系的和諧,也包括人與自然關系的和諧,體現了民主與法治的統一、公平與效率的統一、活力與秩序的統一、科學與人文的統一、人與自然的統一,涉及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方方面面,其中每一個方面都與司法行政工作密切相關。
司法行政機關擔負著組織開展人民調解、社區矯正、法制宣傳、依法治理、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安置幫教以及司法考試管理、司法鑒定管理、教育改造和挽救違法犯罪人員等職能,在推進民主法治建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的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社會,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機關全面履行好法律保障、法律服務等職能,努力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秩序和良好的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地發展,保證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民主法治的社會,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機關充分發揮法制宣傳、依法治理等職能,努力提高全體公民的法律觀念,提高各級公務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進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實施,使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充分發揚,各方面積極性得到廣泛調動,一切有利于社會進步的創造愿望得到尊重,創造活動得到支持,創造才能得到發揮,創造成果得到肯定;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社會各方面的利益關系得到妥善協調、人民內部矛盾和其他社會矛盾得到正確處理、社會公平和正義得到切實維護的社會,迫切需要司法行政機關認真履行人民調解等職能,積極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促進全體人民平等友愛、和睦相處,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必須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忠誠履行各項職責,更好地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