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6日電 新華網消息,新加坡最高法院25日駁回了謀殺中國女孩黃娜的馬來西亞籍兇手卓良豪的上訴,維持死刑原判。
據新加坡亞洲新聞臺25日報道,最高法院是新加坡的終審法院,案件一旦在此作出判決,就已經了結,但被判死刑者可向新加坡總統要求特赦。卓良豪的父母已經表示,他們將通過律師,要求新加坡總統納丹特赦其兒子。
23歲的卓良豪被指控于2004年10月在新加坡南部一果菜批發中心謀殺了8歲的中國女孩黃娜,并將其尸體裝進紙箱,丟棄在一個公園的山坡上。被告作案后一度潛逃到馬來西亞,后返回新加坡向警方自首。
去年8月26日,經過多日的庭審,新加坡高等法院判處卓良豪死刑。(張永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