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4日電 7名韓國留學生沖著“清華大學在職教授授課”等承諾來華求學,開課后才知上了當,他們把學校告上法庭。北京日報消息,日前,市一中院對這起涉外教學合同糾紛案一審宣判,被告北京清培教育研究院、北京中青益華公司被判退還董某等7名韓國學生學費及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15萬余元。
2004年,董某等7名韓國學生在雜志上看到清培教育研究院開設大學預科班和漢語班的廣告,聯系到清培研究院,向學院交納了每人3600美元的全年學費及其他雜費。
正式開課后,董某等人發現,教學課程及師資與廣告內容及院方的承諾嚴重不符。董某等7人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兩被告退還其學雜費共計人民幣15萬余元,并承擔訴訟費用。
一中院經審理認為,被告未取得社會力量辦學許可證,開辦學習班屬于非法辦學,應承擔全部責任。(郭京霞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