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月2日電 最新一期《瞭望》周刊刊載文章指出,中央紀委嚴懲高官腐敗的標志性事件是在1995年查處原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市委書記陳希同,這在黨內外、國內外引起巨大震動。
此后,全國人大常委會原副委員長成克杰、江西省原副省長胡長清、公安部原副部長李紀周、海關總署原副署長王樂毅等一批高官相繼受到了懲處。2005年,受到黨紀處分的省(部)級干部就有13人。
中央紀委法規室政策研究處處長蔡曉說,“如此多的高官受到懲處,在世界上哪個國家都是沒有過的。人們由此看到了中國政府反腐敗的堅定決心。”
文章還指出,在毫不放松查辦高中級領導干部腐敗案件的同時,中國反腐敗斗爭將高度關注基層干部,特別是基層執法、司法單位中的腐敗問題,體恤民生。
文章說,中央紀委已經提出,在查處領導干部違紀案件的同時,以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堅決懲處基層腐敗,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