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京華時報》報道,北京紫玉山莊業主邢某因停車問題與物業發生糾紛,兩輛寶馬汽車被物業鎖住。近日,朝陽法院大屯法庭判令物業給車“松綁”并賠償1000元。
據邢某介紹,8月20日,自己停放在小區內的兩輛寶馬車被北京集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用鎖鎖住,時間長達3個多月。邢某要求物業放車并賠償經濟損失。物業承認車是他們鎖住的,但指出扣車原因是該車停靠位置不當。
法院審理后認為,邢某將車停放在自己無權停放的車庫中,行為確屬不當;而物業超越管理權限長期扣車也屬不當行為。法院同時指出,物業長期扣留邢某的車輛,其過錯程度明顯大于邢某的過錯,應賠償邢某經濟損失1000元并返還汽車。(孫思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