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3日電 國家發改委消息,2006年元旦、春節臨近,為避免部分商品市場價格出現大的起落,確保全國人民平安祥和地歡度“兩節”,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做好2006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努力保持群眾生活必需品價格的基本穩定。“兩節”期間,要加強對糧食、肉禽蛋菜等食品價格以及煤炭、液化氣、成品油、藥品等重要商品價格的監測,特別是要提前安排好節日放假期間對這些商品價格的監測工作。密切關注市場價格動態,切實做到在市場波動的第一時間發現問題、上報情況。
《通知》要求各地繼續認真落實有關的價格和收費政策。進一步規范運輸企業價格行為,加強對客票價格的監管。鐵路、民航運輸企業及客票銷售代理人一律不得在國家政策規定之外加收任何費用,或變相提高票價水平;公路運輸企業不得隨意提高客運票價,不得突破上浮幅度。“兩節”期間要努力保持景點門票價格的基本穩定,實行政府指導價和政府定價的一律不得提高,嚴禁借舉辦臨時展覽等名義搭車收費。
《通知》要求各地繼續加強節日市場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與商務、工商、質檢、鐵路、交通、公安等部門協調配合,圍繞群眾關注的市場熱點問題,加強市場價格監督檢查。要重點整治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食品、煤炭、醫藥、運輸、游覽參觀點以及其他冬令商品和服務的價格秩序。要加大節日期間對商業促銷價格的檢查力度。
《通知》還要求要確保12358舉報電話暢通,安排專人值班,認真受理群眾節日期間的舉報投訴,努力化解矛盾,及時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堅決查處各種亂收費、亂加價和價格欺詐、價格歧視、價格壟斷,以及造謠惑眾、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的價格違法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