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6日電 國家環保總局有關負責人今日通報,繼杭州、珠海和江陰等三個城市通過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復查后,環保總局陸續將對2002年前命名的其余11個模范城市按照調整后的創模指標進行復查。目前這些城市正在根據調整后的指標積極采取具體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均已取得明顯進展。
這位負責人說,按照調整后的指標,深圳市決定在未來3年內建成7座集中污水處理廠,開展另外10座污水處理廠的前期準備,完善污水收集管網,從根本上解決深圳河的污染問題,目前各項工程進展順利;大連加快市區重點工業污染企業搬遷和市內河道綜合整治進度,加快垃圾焚燒廠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場滲漏液處理設施的建設,提高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水平;煙臺和寧波決定投入巨資,正在對城市生活污水處理廠進行擴建或改建,加緊排污河溝截污入網工作,完善管網收集和雨污分流系統,促使城市生活污水率得到進一步提高;蘇州目前正在增加投入,調整醫療垃圾有關收費政策,以便提高醫療垃圾的收集率和集中處理率。其余6個環保模范城市也都分別針對自身的差距,積極改進,持續提高。
他說,汕頭自從吃到限期整改“黃牌”警告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全方位開展“再創模”活動,三個新擴城區的污水、垃圾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環境綜合整治已取得明顯成效。
他說,為了保持國家環保模范城的先進性和示范性,不斷發揮其表率、輻射和帶動作用,國家環保總局于2003年7月調整了創模指標,2004年7月決定對命名三年以上的國家環保模范城按照調整后的考核指標進行復查。環保總局將本著嚴格要求、積極推進的原則,鼓勵更多城市創建環保模范城市并不斷鞏固創建成果,促進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在建設環境友好城市方面發揮帶頭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