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1月15日電 據信息時報報道,今天凌晨起,廣州市民每乘坐一趟出租車需多支付一元的燃油附加費。
據介紹,廣州現行出租車價格是1997年底制定的,8年來,油價不斷上漲,尤其是今年以來,已先后五次調整油價,且漲幅較大。為解決油價大幅度上漲對出租汽車營收的影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有關規定,采取由企業、司機和乘客合理分擔的辦法逐步予以消化。據了解,此次物價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可減輕出租汽車營運成本1280元~1380元/月。收取一元燃油附加費后,可增加每輛出租汽車收入約980元/月。
廣州出租車司機都對征收燃油附加費表示支持。廣州交通集團一位司機說:“應該加,但是一定要在起步價上加,不調計價器的話沒法收那個錢,否則為一塊錢和乘客吵一架,沒必要。”
據悉,出租汽車運價外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將使用稅務部門監制的發票和物價局統一監制的明碼標價簽。記者在一些已經貼了標簽的出租車上看到,明碼標價簽分別張貼在計價器旁邊和司機身后的防盜網上,上面印著“廣州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每車次一元,價格舉報電話:12358。” (幸琦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