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十月二十日電 臺北消息:人民幣和新臺幣現鈔兌換已在金門、馬祖地區試辦,臺灣“行政院”院長謝長廷二十日向工商界允諾,會盡速讓兩岸貨幣兌換擴及到本島,如果要長期穩定兌換,仍得將清算協議改成清算機制。
據“中央社”報道,工商協進會理事長黃茂雄會后轉述謝長廷談話指出,謝長廷原則上已同意臺灣地區可以辦理人民幣和新臺幣兌換,目前正進行最后階段考量,兩岸“清算協議”必須改成“清算機制”,進行起來才比較沒有障礙。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綜合計劃處處長廖耀宗則補充說明,兩岸貨幣現在金、馬地區試辦,是透過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做人民幣和臺幣的拋補,一天大約有一百萬人民幣的量。
廖耀宗表示,謝長廷雖允諾盡速擴及本島兌換人民幣現鈔,但并未提出時間表。由于“兩岸人民關系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限制,臺灣本島要實施人民幣和新臺幣兌換,必須等清算協議建立,目前希望將“清算協議”改成“清算機制”,讓臺灣本島可以像金馬地區金融機構一樣,由第三地銀行完成清算機制即可,但這仍需要完成“修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