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9月28日電 據揚子晚報報道,商品房的公攤部位將要在售樓處公示了。記者27日從南京市房產局發布的《規范房地產經紀市場規定》中獲悉,今后購房者在買房時不用再提心吊膽,事先便可以了解清楚自己的房子到底被公攤了多少面積。
針對購房人在房產交易時往往無法得知樓盤的具體狀況,由于信息不對稱而導致許多買賣糾紛的情況,南京市房產局在這份新規中要求開發商在售樓處必須公示七項內容,其中包括購房人最為關心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共有部位明細表、商品房銷售委托書等原件。開發過城中一處高層住宅的老總表示,公攤部位的公示一直是頗讓開發商頭疼的問題,得房率的高低直接影響到一些購房者是否下定單,這次明文規定則讓以前“藏著掖著”的明細表終于要出來“見陽光”了,對于房地產市場的規范來說終究是件好事。
記者還獲悉,今后房地產經紀執業人員“上崗”必須要有明示牌,其在二手房售樓處發布的房產信息必要要包含房屋的基本情況,如面積、價格、產權狀況,以及是否抵押、查封、出租等具體信息,同時要有房產經紀執業人員署名。據悉,該《規定》將于下月10日正式生效。(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