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8月17日電 據《新京報》報道,“我們肯定要撤出美麗園,現在這個價格是沒法做的。”16日,鴻銘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汪建春明確表態,物業公司近日將按有關部門規定的相應程序撤離美麗園。
據悉,在8月11日美麗園物業費案重審中,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了去年12月份終審的判決,小區物業費由每月每平方米2.72元降為1.58元。
物管公司:要撤離并繼續上訴
8月15日,鴻銘物業公司已經在小區里張貼了《告美麗園全體業主書》,表示對于再審判決,“不論是從價格上還是從美麗園實際運行成本上,都是不能接受的,將繼續上訴至高院或者最高法院”。
汪建春說,“這幾天好幾家物業公司的老總給我打電話,都說這個價格是沒法做的。我們沒有辦法,只好撤離。如果哪家物業公司覺得這個價格能夠做就來做吧。撤離的同時,我們還會繼續上訴”。
業委會:如突然撤離,將啟動應急程序
對于物業公司決定撤離一事,美麗園小區業委會主任雷霞表示,她是剛剛才從記者這里得知,但她認為物業公司可能并不會真的撤離,“就算是以每月每平方米1.58元來算,也有一大筆利潤的”。雷霞還表示,業委會將嚴格執行第二屆業主大會的決議,如果物業公司以正常合理的程序撤離,他們將與之進行正常交接,如果物業公司突然撤離,業委會將按業主大會的決議啟動小區應急程序。但她沒有透露“應急程序”的具體內容。
8月14日,美麗園小區業委會何秘書表示,在判決書正式下達以后,業委會希望與物業公司就小區目前的情況進行協商。剛獲得勝利的美麗園業委會,是否會面臨物業真空的尷尬局面?(楊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