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顧客在北京一家KTV包房點歌練唱。在全國卡拉OK內容管理服務系統建設工作正式啟動。據文化部文化市場發展中心主任梁鋼介紹,這一系統的建立對KTV消費者點歌的價格不會產生直接影響,而消費者會因該系統對歌曲格式的統一規定受益。 中新社發 吳芒子 攝
卡拉OK版權使用收費標準將廣泛征求意見后確定
國家版權局否認卡拉OK經營版權使用費將達百億元
中新網7月27日電 針對近來備受各界矚目的對卡拉OK經營場所使用音樂電視作品收取使用費的問題,國家版權局今日明確表示,卡拉OK經營場所版權費用不應由消費者支付。
據新華網報道,國家版權局27日舉行記者座談會,就收費主體、收費程序、是不是行政收費、版權使用費是否將達百億元之巨、這筆費用是否由消費者支付以及如何加強收費的監管等作出具體解釋說明。
國家版權局認為,使用者使用權利人的作品,是一種營利方式,應當支付相應的費用,這是其應當承擔的法定義務,消費者到卡拉OK經營場所消費,已經向經營者支付了費用,因此,不應再承擔額外的版權費。這次由集體管理組織收取版權使用費,只是把使用者早就應該轉付給權利人的版權費用明確規定而已。(隋笑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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