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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頭11個月兩岸貿易總額同比增長三成二 2000年12月30日 09:00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電外經貿部部長助理安民透露,今年一至十一月,兩岸貿易總額為二百七十八點二億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長百分之三十二點一。 安民今天就頒布《對臺灣地區貿易管理辦法》發表談話時引述了上述數字。他在談話中回顧了祖國大陸為了發展與臺灣地區的經貿關系所做出的不懈努力。 安民說,一九七九年元旦,全國人大常委會發表了《告臺胞同胞書》,明確指出:“臺灣和祖國大陸在經濟上本來是一個整體”,“我們相互之間完全應當發展貿易,互通有無,進行交流。這是相互的需要,對任何一方都有利而無害。”一九九五年一月三十日,江澤民主席在《為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的完成而繼續奮斗》的講話中提出,“面向二十一世紀世界經濟的發展,要大力發展兩岸經濟交流與合作,以利于兩岸經濟共同繁榮,造福整個中華民族”。在“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指導下,祖國大陸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推動兩岸貿易的發展:大陸首先單方面開放市場;一九七九年開始主動邀請臺商參加廣交會,并于一九八0年主動派出大型采購團赴港采購臺灣產品,僅第一批合同金額即達八千萬美元;大陸曾對進口臺灣產品給予關稅上的優惠,在煤炭、棉花等大宗商品出口上優先給臺商安排貨源;從一九九六年四月一日起,對原產地為臺灣的進口產品,按《海關進出口稅則》規定的優惠稅率計征進口關稅。 安民還列舉了祖國大陸加速實現兩岸直接“三通”的其他重要舉措:一九九一年外經貿部提出了促進兩岸經貿交流的五項原則,即直接雙向、互惠互利、形式多樣、重義守約、長期穩定。一九九四年國務院確定了“積極主動、發揮優勢、互補互利、共同發展”的兩岸經濟關系發展的總方針。一九九六年八月交通部和外經貿部先后發布了《臺灣海峽兩岸間航運管理辦法》和《關于臺灣海峽兩岸間貨物運輸代理業管理辦法》。 他表示,二十年來,在這些具體措施的推動下,經過兩岸同胞的共同努力,兩岸貿易額已從一九七八年的零點四六億美元發展到一九九九年的二百三十四點七九億美元。截至一九九九年底,兩岸貿易總額累計已達到一千六百零四億美元,其中,大陸對臺出口二百六十億美元,自臺進口一千三百四十四億美元。臺灣是大陸第五大貿易伙伴,第二大進口市場;大陸(包括香港)是臺灣第二大出口市場和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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